广州市高新医药与食品技工学校 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

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《优秀学生评选奖励办法》。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中职、中技和成人大专班级在册学生。

二、评选项目和奖励金额

三好学生50元/人;品学兼优学生30元/人;优秀学生干部(班干部、团干部)50元/人;三好学生标兵100元/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和办法

(一)三好学生

1、思想品德良好,表现突出,操行分在90分以上。

2、学习态度端正,各门学习科目成绩均在85分以上(班委、学生会、团委干部允许有一门功课在75分以上)或总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(不包括体育成绩)。

3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在85分以上。

4、以班级为单位,评奖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%。

(二)品学兼优学生

操行分达90分以上,学习科目成绩达到三好学生标准而体育科成绩在85分以下者可评为品学兼优学生,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%。

(三)优秀学生干部

1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,操行分在90分以上。

2、各门学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。

3、评奖人数:以班为单位,优秀班干部2名,优秀团干部2名。

(四)三好学生标兵

1、各科成绩均在90分以上(包括体育成绩),操行分在90分以上。

2、以专业系为单位,在评定的三好学生中择优选取,评奖人数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1%。

四、评选和奖励程序

每学期评选一次。每学期开学初由各专业系向学生科汇总评选出上学期的“三好学生”、“品学兼优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名单,由学生科审核后向学校上报评选结果及申请奖励金。

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的按三好学生标兵的标准发放奖励金,不再发放三好学生奖励金;同时获得三好学生(品学兼优学生或三好学生标兵)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,分别发放奖励金。

具体程序:

(一)各班级初评并填写《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
(二)各专业科审核、筛选、汇总评选名单。

(三)学生科审定并上报各专业系的评选名单。

(四)学生科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评选结果。

(五)各专业科填写《奖学金发放汇总表》(一式二份)。

(六)新学期开学典礼上表彰奖励。

五、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二O一七年七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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